1、股东缴纳出资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由公司股东(发起人)约定,但应当切合实际,不得超过公司存续期。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优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尽量缩小审批、审批、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备案的项目,应当简化手续,限期完成。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要加强土地利用、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项目。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尽量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的许可证,尽量减少对各类组织及其活动的认定
三是减少资质许可证的数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予以撤销;根据规定需要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水平进行评估的,应当得到有关行业协会和协会的明确认可,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条
营利性法人设立管理局
管理局行使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行政监察机关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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