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这两年算医保年限,属于正常缴费。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失业金医保会断吗
一、领失业金医保会断吗
1、领失业金医保会断。失业人员是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但依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为代缴。具体如下:
1、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是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可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个人无需去缴纳;
2、失业保险基金也会代缴的职工医保月份,直接进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
3、养老保险: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处于停缴状态,缴费年限也就暂停累计,如果不想影响养老金金额,建议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那么缴费年限也就是可以继续累计,退休核算出的养老金金额就不会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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