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如果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的要求,应该在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出立案申请。一审宣判或裁定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接到诉状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的要求,应该在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出立案申请。一审宣判或裁定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接到诉状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离 婚 起 诉 不 立 案 原 因
离婚起诉不立案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离婚起诉必须基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基础,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起诉状将无法提交。
2. 女方怀有身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不得离婚,因此若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
3. 双方共同生活困难:若双方离婚后生活陷入困难,需要共同面对经济和生活上的问题,可以考虑复婚或进行其他协商解决问题。
4. 涉及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如果离婚诉讼涉及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将不予受理。
5. 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时效为3年,若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受理。
6. 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若离婚诉讼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法院将不予受理。
7. 当事人不愿意离婚: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提起诉讼也是徒劳无益。
综上所述,离婚起诉不立案原因涉及多个方面,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若您遇到离婚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获得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若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的要求,则需在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出立案申请。若一审宣判或裁定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将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在接到诉状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离婚起诉不立案原因包括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女方怀有身孕、双方共同生活困难、涉及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超过诉讼时效、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等。因此,如果遇到离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情况,获得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