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为有效合同。
一、用电子邮件签合同可以算作书面形式合同吗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扫码骑车与单车公司形成什么关系?
用户根据单车平台公司的网上要求和程序,注册账号、交押金扫二维码等,实际上是双方订立电子合同的过程。电子合同也是有效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车平台公司和用户形成的是租赁关系,单车公司提供自行车,用户支付租金。
三、电子合同,没有签名,有没法律效力
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是指缔约各方在互联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形成的数据电文。只有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能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结合《电子签名法》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但是,由于普通个人或企业用户实现上述条件过程繁琐且成本高,与电子化签署提速降本的初衷相悖,因此,普通用户只需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即可签署有效的电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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