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翻译家傅雷之子状告延边人民出版社侵权案有了新的进展。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傅雷家书》侵权成立,著作权继承人傅敏获赔近60万元。
法院查明,延边人民出版社从2000年以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出版多个版本,多次印刷《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傅雷家书》,已构成侵权。而本书销售方南京书城在明知本书侵权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本书及其他侵权版本。法院判决延边人民出版社赔偿傅雷儿子傅敏经济损失50万元,南京书城赔偿傅敏损失55000万元。此外,延边人民出版社、南京书城还必须在《中国图书商报》、《扬子晚报》上刊登经法院审核过的致歉声明。
《傅雷家书》的作者傅雷是我国著名翻译家和文艺评论家,1966年去世。他的法定继承人是长子傅聪和次子傅敏。1990年1月1日,傅敏、傅聪签订《备忘录》约定,傅雷所有著作的大陆地区版权归傅敏拥有。
全文3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