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有些辩护权利只有律师辩护人享有。
律师辩护人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经证人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向他们搜集证据。经人民法院或检察院的许可,还可以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搜集案件的材料。而非律师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
最后,在行使某些辩护权利时,律师辩护人更加方便。
在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方面,律师辩护人在进行上述活动时,法院、检察院有为其提供方便;而非律师辩护人进行上述活动必须事先取得法院、检察院的准许。
在与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方面,律师辩护人可以直接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非律师辩护人要得到法院、检察院的允许才能同在押被告人会见通信。
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辩护非律师可以吗
1、被告人可以委托的辩护人不仅仅只有律师,律师之外的其他部分人也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虽然除律师之外,其他一般身份的人也可以做辩护人;但需要强调的是,律师担任辩护人除了享有一般辩护人的权利外,还享有查阅案件卷宗等一般辩护人不依法享有或须征得法院准许才能享有的权利。
2、《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全文8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