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6、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离婚时,我们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处理
人生中我们遇到了许多不快乐的事,我们都在忙,都在为生活努力地奔波,因为我们需要更多的柴米油酱醋茶的味道。这种生活方式,是许多人必须面对的一种生活。人世间酸甜苦咸,只有你亲身体验过才能深深体会其中许多不同,这是许多人可以体会的,那么今天我们来聊这样一个话题:一个单身女人带着孩子,再嫁离婚后孩子到底跟归谁
抚养权纠纷的审理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子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入手,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通过调解,尽量争取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通过组织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调解。双方打不成调解。法院依法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在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异后哺乳期间的孩子,应按照与哺乳母亲一起抚养原则。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9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