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申请书
编号:×××××
(一)按财务公司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年检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业务经营许可相应的许可证;
4、借款单位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报告(国营企业为上报主管部门的报表);
5、借款单位前一个月的财务报告(如无,则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借款单位贷款证及密码(复印件盖公章);
7、设立三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如申请人是三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8、企业董事会名单
9、融资租赁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员授权书(须加盖公章);
(二)如有担保,提供如下资料:
1、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式意向书(或在本申请表担保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2、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年检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3、担保单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设立三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如担保单位是三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及验资证明;
5、担保单位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和前一个月的财务报告;
6、担保单位的贷款证及密码(复印件盖公章);
7、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原件留存);
8、担保单位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员授权书(须加盖公章);
9、抵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及有关评估报告;
(三)为了保证租赁合同的顺利执行,承担租赁合同应负责任,本申请人在此表明:
1、以上资料和数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真实无虚假成分。若有欺骗隐瞒,申情人愿承担由此引起法律的和经济的责任。
2、所有租赁物件的购置,都是申请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的,因此租赁合同生效后,所有与租赁物件有关的选择问题、质量问题、索赔问题等相关商务问题,都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3、为了争取购置质量最好、技术含量最高、最有利于环境保护、最合理的价格和最好的售后服务,租赁物件的生产厂商可由申请人或租赁公司在“货比三家”的原则下,共同寻找。不管谁找到的供货厂商,都以申请人最终确认为准,并在购货合同上签字(盖章)为原则,今后不以此为由货任何借口拒绝货拖延支付租金。
4、为了保证购货合同顺利签约,租赁公司与申请人共同与租赁物件购货厂商进行谈判。租赁公司以商务谈判为主,申请人以技术谈判为主,并承担购货合同的风险和义务,享受租赁物件使用权利。
5、为保证租赁项目的质量,申请人愿为租赁公司对本项目的考察提供便利,包括提供必要的项目文件、相关批文、证明材料以及考察费用和差旅费。
6、为严肃经济责任,在租赁公司受理本函融资租赁业务签字、盖章后,5日内,向租赁公司支付申请费人民币××元。
7、本申请函由申请人签发,拟订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租赁合同生效后,本函与租赁合同组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本申请函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经济担保人和财务公司各执一份。
责任申请人:[申请人全称]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四)附件:(本附件与本申请书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项目建议书
2、立项报告及批准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租赁公司认可的会计或律师事务所编制)
4、租赁物件明细表(包括拟选供货厂商、零惫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条件和基本价格)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