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
3.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婚姻状况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契税证(2012年1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集体土地可不提供);
6.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需提供相关手续,赠与、继承房需要公证书,拍卖房需提供法院判决书;
7.军人需提供军官证;
8.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书(农村地区购房)。
投靠配偶落户:
1.本人申请书;
2.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
4.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身份证;
6.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7.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书(城市迁往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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