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安消防部门来说,交通事故救援的宗旨就是尽快、尽可能多的营救出被困人员,减少人员的伤亡。医学认为,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受伤者的死亡发生在三个不同时期。第一死亡高峰发生在碰撞瞬间,常常死于脑或中枢神经系统、心脏、主动脉或其他大血管的损伤,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死亡约占该阶段死亡人数的50%,约占所有车祸损伤的5%,并且很难用医疗手段来改变其死亡率。第二死亡高峰发生在事故后一或二个小时之内,死亡原因是严重的头部、胸部、腹部和其它明显的大血管的损伤,这一高峰约占车祸损伤的15%,在具有先进外伤救护条件的发达国家约占事故死亡总数的35%。在我国因救护工作较差,约有80%的事故死亡是在事故发生的瞬间和伤害后的一、二个小时内,因此尽早采取正确的医疗措施可提高生存率。第三个死亡高峰是在入院后30天内,主要原因有脑死亡、器官功能衰竭和无法控制的败血症,在发达国家即使有良好的医疗条件也无法降低该阶段的死亡率。发达国家约有15%的事故受伤者在这一阶段的后期死亡,我国很多地区医疗设施不完善,这一时期的死亡比例会更大。因此,救援行动和灭火战斗一样,在严密分析,寻找合适救援方案的前提下必须坚持速战速决。所有参加救援行动的人员,都要以最快的速度展开救人工作,并将各种仪器装备发挥到最大效能,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抢救出被困人员。若被困人员能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同时,救援人员能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心理状态,并针对不同的心理加以疏导,将会从很大程度上降低救援工作的难度,从而,加大被困者生还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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