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满六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送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没有条件的地区的儿童可以延期到七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迟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此,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入学年龄一般为6岁,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入学。
附件外地户口上初中的新政策有哪些
异地户口上学政策: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全文6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