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德镇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地点
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市民中心
二、景德镇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网络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符合条件的,办事对象可在30日内网上查询审核通过通知;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7日内收到以网络方式告知的要求补正材料的通知。
3、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通过登陆“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4、办理结果,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景德镇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节选)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人社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全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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