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会怎样判刑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有前科是指犯罪分子在此次案件中判刑之前还有犯罪记录,这种情况是会加重第二次判刑的刑罚,犯的是过失罪的除外。具体量刑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决。
签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书会怎样
只是一种告知,主要是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应有的权利,是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不告知,可能会影响证据的效力。
犯罪嫌疑人如何聘请律师
(1)侦查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一名至两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将告知情况记明笔录。
(2)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记明笔录。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明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者律师姓名直接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意见及时转送到该律师事务所;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由亲友代为聘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聘请意见及时传递到该亲友;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但没有指明具体聘请对象和代为聘请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为其聘请律师。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说明。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程序
(1)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前告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明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时间;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在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决定不派员在场的,应当出具同意会见证明。受委托的律师凭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会见证明或者由人民检察院派员陪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3)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在场的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职责是:告知律师遵守监管场所和有关机关关于会见的规定;当律师询问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内容超越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范围,或者违反监管场所和有关机关关于会见的规定时,有权制止或者中止会见;可以记录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