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引发的火灾将不在商业火灾保险的理赔范围之内。顾名思义,火灾险乃是专为保障家庭及单位因遭受火灾事故而设置的商业性保险产品,然而能够触发火灾事件的因素不胜枚举,例如惊天雷击、电气设备漏电、静电火花以及机械故障等皆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火灾事件均属意外性质,而非人为故意所致。因此,若系人为点火引发的火灾,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六十五条: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者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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