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可以委托吗
时间:2023-05-06 18:32:19 3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可以委托吗

可以的。办理委托代理公证书,让受托人携带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不动产抵押申请书、身份证、公证书,与银行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一起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手续即可。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二、个人不动产抵押委托书怎么写

个人不动产抵押委托书范本

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现自愿委托受托人XXX为全权代理人,代为办理《不动产权证》号:————项下的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过程中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字、指纹)

受托人(签字、指纹)

年月日

三、个人房产抵押登记流程

1、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2、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3、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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