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从原公司辞职,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也有辞职证明。
但是1个月后去原公司取保险转移单,原公司以现在所在的公司是竞争对手为由,就是不给转移单。
咨询过别人,别人说如果原公司是没有办理停止保险。那么可以直接仲裁解决。但是现在是原公司已经把保险停了,所以转移单已经开出来了,但是他们个人就是不给。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去社保中心直接办理遗失。就可以入上保险了。
但是现在去社保那里,他们说如果遗失的话,必须还要原公司的证明,才可以开出来遗失单。所以又没有办法了。
我现在
关键字:公司,转移,遗失,社保,办理
律师回复:不能开设新的社保帐户,只要有你的身份证号码,新单位就能在社保查到你的信息,给你继续上保险,北京的社保中心是联网的.医疗没有转移单,你手里有兰本(保险手册)就行
劳动仲裁结果可以作为缴费依据,通过仲裁解决是你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与单位协商,原单位也会理解你的做法,毕竟不能让个人为单位的过失承担损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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