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可以在六十日之内拿到,最长三个月之内。居民申请领取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多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一、临时身份证要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丢失之后,补办身份证需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补办,补办时需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进行身份证补办。补办的过程需要重新拍照,并且需要缴40元的工本费,等办理好相关的手续之后拿着回执就可以离开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身份证过期怎么办?
身份证过期后可以换领新的,一般是去常住户囗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现在身份证过期在异地也是可以办理的。办理时应当持居民户口本,在公安局采集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等。本地办理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办理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一般六十日之内可以拿到,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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