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代理消费者王先生状告CY生产商某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及其西四环分公司、代言人张国立一案,近日,由于王先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做出裁定,准予撤诉。
王先生称自己因为腰椎间盘突出于去年手术,因常在电视广告上看到影视明星张国立代言的CY产品,称专为术后病人设计,产品包装标注氨基酸—增强机体免疫力,还宣称该产品富含18种氨基酸,可直接被人体吸收利用,弥补人体氨基酸及部分维生素摄入不足,适合病后体质虚弱需要补充营养的人服用。为此王先生经常购买该产品服用,但观察至今,一点感觉都没有,根本不像产品宣称的那样具有诸多功效。
2009年7月19日,王先生在北京某生活超市又购买了一盒CY营养液,价值168元,后由王律师作为代理人将CY的生产商某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及其西四环分公司、代言人张国立一块儿告上法庭,称CY营养液作为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系违法,要求双倍返还货款计336元,支付误工费536元,并要求出示CY营养液功效成分的检测报告及临床疗效观察报告。
本网联系到王先生,王先生称某药业公司已经向其提供了CY营养液功效成分的检测报告及临床疗效观察报告,自己对该产品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但是问及是否被双倍返还购药款和支付误工费的时候,王先生表示了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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