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的父母应该赡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因血缘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赡养和抚养关系也并非对等交换义务;
而是在血缘基础上的扶助、赡养义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赡养父母无须前提条件,尽管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也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父母未履行过自己的抚养责任,自身存着过错,但这并不能成为子女可以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
也并不必然导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予以免除,因为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
父母是否能放弃被赡养权利
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父母主去放弃而消失,所以父母可以放弃赡养的权利,如果父母再次要求赡养的,子女有赡养的责任。
赡养义务可以转让吗
赡养义务属于人身性的专属义务,是不可转让的。赡养义务属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义务,是不可以转让的义务。
但是,赡养义务人有多个的,他们之间可以对赡养义务进行分配,达成赡养义务分配协议,在各赡养义务人之间的赡养能力产生重大变化、或者赡养人、被赡养人死亡等情况发生时,赡养义务人之间可以就赡养义务进行重新分配。如,兄弟三人签订协议,约定由老大、老三共同赡养父亲,老二赡养母亲。协议签订一年后母亲就去世了,兄弟人又约定由三人共同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又过了几年老二因工伤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赡养义务可以免除,老大贺老三可以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在此重新分配。
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签订赡养协议适用,。如赡养协议中约定“不按期支付赡养费用的,支付违约金”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属于无效约定。因为,不支付抚养费属于违法法定义务,而不是违反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全文8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