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时间:2023-03-13 19:12:08 2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如果出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者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同样也是可以的,在实践中一般需要的条件有: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当然具体的条件还是要以当地的具体要求为准。

一、买房交首付房款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购买房屋时,交了首付款,购房者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准许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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