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办理异地身份证的就在当地的派出所就可以了,而且费用和手续是一样的,不影响制证周期的。
浙江省内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办理条件
本省户籍人员,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的,可前往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申领人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书面申请后申领。
省外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在杭州居住、工作、生活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证中心)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办理条件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一)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二)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的;
(三)已在我市办理一年及以上居住登记的;
所需材料
为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件,杭州市公安局进一步简化异地办证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只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可向可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补领或换领居民身份证。
不能办理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采集的指纹信息与原登记的信息比对不一致;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6、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需注意的是,临时居民身份证暂无法实现异地申领,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
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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