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注册,申请条件包括:
a)变更聘用单位的;
b)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
c)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
数量限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公安消防总队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b)《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公安部令第143号)第10条;b)《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公安部令第143号)第9条;a)《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修订)第34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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