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a)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b)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c)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d)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2个或者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数量限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决定——形式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建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14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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