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缓和关系,如果关系实在缓和不了的,可以与丈夫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以婆媳关系不好为理由判决离婚。如果有实际的证据表明在生活中婆媳关系不好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且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双方结成夫妻后,往往会跟男方家人一起住,那么便要处理好婆媳关系。不过,因为婆媳俩存在代沟,生活习惯上有差异,双方性格尖锐的话,将很容易不和。如果婆媳关系恶劣,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会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有些人便提出离婚。
首先,因为婆媳关系恶劣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处理好子女抚养、夫妻财产等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离婚。
其次,双方对离婚未达成一致,还坚持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
不过,起诉离婚后,法院经审理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可能会准予离婚:
1、一方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婆媳关系恶劣,并且夫妻双方有以上情形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将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只是婆媳关系恶劣,夫妻感情正常的,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一方以这个为理由起诉离婚的,法院将不会判决离婚。
最后,其实婆媳关系恶劣,若是男方在中间起不到协调作用的话,将会导致女方心灰意冷,直接影响夫妻关系。所以,若是一方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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