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关于帮信罪的法律追诉流程已经圆满完成之后,这种违法行为便不会再被针对同一犯罪事实展开二次审理或追究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如若发现了新的犯罪证据或者遗漏的罪行线索,那么相关部门仍有可能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处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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