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形资产入股的具体流程: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允许以无形资产出资创办作为企业入股的。无形资产”在中国有其特殊的含义。因为在中国注册公司必须有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即可以有现金等“有形资产”,也可以由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这样有利于社会发展。
目前公司出资可以全部用无形资产出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可以用货币进行估值的无形资产,设立公司时,可以全部以无形资产进行出资,但需要进行评估作价。
公司出资方式有: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资;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主要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的处置、无形资产减值。为了核算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6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