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若经营者提可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所以当出现法律规定的被开发商欺骗的情况,购买人可请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或者撤销,可请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相关损失,同时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开发商欺诈怎么处理
遇到开发商欺诈的情况,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欺诈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数额,增加的赔偿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两倍。合同欺诈,是指合同一方为了牟利,故意隐瞒或者歪曲事实。解决合同纠纷有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是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最便捷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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