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追偿:
1.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
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2.其次,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了数种情形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但肇事逃逸不在该条款约定的范围之内,故保险人亦不能据此要求免除赔偿。
3.最后,法律规定,肇事后逃逸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当发生交通事后肇事逃逸的,对于被侵权人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没有交强险的,由救助基金垫付,然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肇事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物损失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车祸存在哪些情形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分为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和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的绝对免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第22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A、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
①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但是,对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抢救费用以外的人身伤亡损失及医疗费用赔偿不免责。
B、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绝对免除: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即“故意”受害行为、“车内”损失和间接损失均不在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完全免责(不负赔偿责任和垫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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