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为: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如果破坏正在制造、修理、库存的上述设备、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不能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盗窃石油是不是犯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盗窃石油和以盗窃石油为目的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虽然其偷盗石油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但由于侵害的客体不一样,导致的认定罪名和处罚的结果也相差甚远。
2、在实践中,各地执法部门对打孔盗油这种犯罪行为的定性却往往难以达成共识。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仅以盗窃罪对打孔盗油的犯罪分子起诉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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