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昌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材料
(1)正式设立申请书,
(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设立技工学校可行性报告及发展规划,
(4)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已有专业图书册数
(5)场地、设施设备佐证材料
二、许昌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412号;条款号:附件第87项;条款内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12〕52号;条款号:(一)第11项;条款内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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