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退休后警衔工资不取消。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
一、警察证和执法证区别
警察证和执法证的区别为:
1、执法证为执法许可资格证,具有执法权威性,并且执法分类明细,有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执法四大类,其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但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
2、警官证是现役警官身份的证明,由主管部门发放管理。警官证分为武警警官证和人民警察证。武警警官证是现役警官身份的证明,由武警部队主管部门发放管理。作用等同身份证,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一般都注明了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队、武警警衔等,上有照片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二、退休民警什么待遇
实行警衔津贴的人员,限于各级公安、安全、监狱劳教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同时在第五条其他规定中明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有关规定不保留警衔的,其警衔津贴即行取消。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对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评定授予过警衔、原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已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可按其警衔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打折扣后的数额增加退休费。上述规定明确表明,对于不保留警衔的原人民警察,取消警衔津贴,退休人员的警衔津贴应计入退休工资折算。
三、立一等功安排工作吗
立一等功安排工作。立一等功,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安排工作后,三年内不能下岗。如果三年内企业破产,由安置办重新安排工作。一等功可以提前晋升警衔。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可以向个人发放。获得记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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