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当庭宣布仲裁结果吗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庭判定结果是可以当场宣布出来的。
但是实际上,大部分时候都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得出结论的。
这种现象不管出现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还是法院,选择不是当场宣布结果而是过几天再把判决书或裁定书寄给当事人,这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毕竟,无论是仲裁委员会还是法院,他们在开庭审理案件时,都会先了解清楚案情,听听双方的说法,然后再整理一下大家的观点和案件的基本情况,最后还要仔细审查一下法律关系呢。
所以,基本上是不会在法庭上就直接做出决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胜诉公司没有财产执行就没有办法了吗
假如你在劳动仲裁赢了官司以后,这事儿又没能在半个月之内闹到法庭上去,那就说明裁决书已经生效。
要是裁决书生效之后,公司还是拿不出钱来给你的话,你就可以拿着这个裁决书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住,裁决书生效后的三个月内都有效),让他们帮你把钱要回来。
当然,你还可以试试下面这些方法:
1、如果你发现公司账上还有别的公司欠它的钱(就是那种已经到了还款期限的债务),你就可以找法院帮忙,把这笔钱给冻住,不让那个欠债的公司再还给原来的公司,甚至还可以直接从这笔钱里面扣出来给你呢。
2、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的老板、大头目之类的人有问题,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限制他们出国,然后再提交一份《限制高消费申请书》,把这家公司的老板列为目标对象,同时还要申请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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