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3-03-09 06:50:25 4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后房子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处理,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属于下列情况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或者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房产:

一、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二、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但存在以下情况:

(一)房产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二)房产是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

(三)房产是夫妻一方的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四)房产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此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一、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算谁的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双方共同出资但登记了一方名字,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属于双方共有。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则房产是首付方的,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二、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的规定,视为只对本人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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