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住房租赁合同的注册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同时也可以知道该房屋已经租赁。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要提交材料有: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全文4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