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居民身份证法中有关身份证盗用、丢失、变更和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规定。根据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时,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而当身份证被盗用、丢失时,则应当申请补领。
身份证被盗用,丢失的,本人不承担责任,而是责任人承担。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身份证登记项目错误,如何更正并换领新证?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身份证登记项目错误,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正并换领新证。然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或者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经审查并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更正并换领新证。因此,如果身份证登记项目错误,公民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更正和换领新证。否则,可能会影响公民的日常生活和权益。
居民身份证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如果身份证被盗用或丢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或更正登记项目错误的身份证,以免对日常生活和权益造成影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有权利享受安全和便利的身份证,因此应当及时采取行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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