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故意拖欠工程款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故意拖欠工程款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工程款拖欠的诉讼时效需要多长时间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款欠条该怎么写
工程款欠条应具备以下内容:
1.标题:工程款欠条;
2.主体:欠款人和施工方,如果欠款人是个人,要求写全名。这个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如果是法人,应写下法人的全名并加盖印章。施工方是欠款人欠工程款的对象;
3.工程项目情况,如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已完成工程量等;
4.欠款情况,说明欠款人欠工程款的具体金额、货币和大小写;
5.还款时间,说明欠款人承诺某年某月某日还款;
6.违约责任,说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特别注意的是,在约定还款时间时,应明确约定是否需要计算利息,违约后应承担什么责任,避免使用逾期未结算,后果自负等词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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