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快速解决离婚问题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协商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完成协议离婚。若当事人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且审理期限一般为三到六个月。
如何解决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夫妻离婚以后,抚养权一定归属母亲吗?
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能想当然判给父亲或者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依据。
2、如果一方得到抚养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子女抚养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抚养权而消灭,所以当抚养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ye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会获得抚养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抚养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抚养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抚养责任。
4、抚养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
抚养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抚养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5、抚养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抚养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抚养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6、被抚养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抚养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抚养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人不能独立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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