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社会保险所涉及的险种因不同而导致缴费基数各异的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应以职员个人每月的总收入平均值为准,然而,若职员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需将社会均衡工资的60%设定为缴费基数;反之,若职员的收入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应将社会平均工资的300%设定为缴费基数。
其次,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由于难以准确核定他们的实际工资水平,因此社保部门会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设置多个档次的缴费基数供参保者自主选择。
最后,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缴费档次从100元至2000元及以上不等,参保者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由选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全文4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