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行为,包含违法行为和涉嫌犯罪的行为,例如涉及到的严重性侵犯罪行——强奸罪,他们必须要遵守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确表述,涉及强奸罪的最基本刑事惩罚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针对外国人在华犯罪的特殊情况,我国刑法也有相应的特别规定,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内容,即对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可以选择单独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措施。因此,对于外国人犯下的强奸罪,其最低的刑事惩罚为三年有期徒刑,并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严厉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