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不提请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吊销许可证能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若被行政机关吊销行政许可证,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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