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学校期间遭受同学生活中存在的不实指责、诋毁等行为,您可以选择向警方报案寻求帮助。
同时,如果学校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部门未能履行其应有的教育和管理职能且因此给您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相关责任人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带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的行为,将面临处予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1)以书面信件或其他能够威慑他人人身安全的方式进行威胁;
2)公开场合对他人进行侮辱性言论,或者捏造并传播虚假消息故意诽谤他人;
3)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意图对他人进行刑事追究或者民事处罚;
4)多次以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不良方式发送短信、邮件或其他形式的信息,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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