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可以拿金钱出资,也可以拿技术出资。但并不是所有技术都可以,要是拿自己掌握的技术出资的,就要满足一定的出资条件。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商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事实上,外商拿技术投资的,除了要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但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的;
2、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
3、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另外,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投资方式、分配方式、风险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而所谓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程序而设立的企业,其法律地位都有是中国企业法人,都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开办企业的资金中都有外国资金。所以,外商投资者拿技术投资就属于外国资金。
而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外合营者对企业都有投资,并以同一货币计算投资、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期间不得提取折旧费还本付息。
最后,一般要做国际技术投资的话,还要认定相关技术上的价值,而这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要是投资者在其中产生纠纷了,那么建议最好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及时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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