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的咨询电话
0731-12329。
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三、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的地点
湘潭市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8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7、8、9、10号综合受理窗口
湘潭县管理部地址:易俗河镇云龙中路316号
湘乡管理部地址:湘乡市励志大道东方巴黎2-107
韶山管理部地址:韶山市英雄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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