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检察院尚未批准取保候审,患者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和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之间没有矛盾,也没有任何关联。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使用,不代表着案件的审结或最终判决结果。因此,即使患者已被取保候审,仍有可能在未来的审判中被判有罪。
即使检察院尚未批准取保候审,患者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和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之间没有矛盾,也没有任何关联。
取保候审就只是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当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既不代表着刑事案件的审结,也不代表着刑事法庭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
【 核 心 内 容 】 检 察 院 未 批 捕 取 保 候 审 后 是 否 还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检察院在批准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高检规则》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因此,检察院在批准监视居住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检察院在批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仍需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即使检察院尚未批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患者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和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之间没有矛盾,也没有任何关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检察院在批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高检规则》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因此,检察院在批准监视居住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检察院在批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仍需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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