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是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的。离婚分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房子该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购买的房子,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房子归谁,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房子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悔。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离婚时,人民法院考虑子女和女方的权利;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公平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实事求是原则。
全文5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