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各合伙人之间存在着共同的故意犯罪意图,即他们都清楚地意识到所从事的活动实际上就是在开设赌场,而且还都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他们确实实施了开设赌场的具体行为,如提供赌博场地、布置赌博设备等等。
再次,这些行为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危害后果,例如吸引了众多的潜在赌客或者赌资金额巨大。
最后,从法律角度来看,犯罪主体通常都是那些已经年满十八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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