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什么p>如果一个股东转让了他所有的股份,它将不会在权益表中列出。但股东持股情况应记载于股权结构表备注栏,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前一次股权转让时间、交易对手及中国保监会批准文号或公司备案文号。上市保险公司的权益表应当记载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流通股股东累计持股情况和持股比例。股份能够充分流通的,应当记载持股比例在该比例以上的股东的情况。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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