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应该规定公民的爱国义务。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政治、法律联系是由宪法规定的。宪法的首要法律功能就是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契约。基于宪法,国家以及国家机关负有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义务。与此同时,公民也必须要向自己国籍所在的国家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也就是说,公民也要履行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在当今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允许只享有基本权利而可以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公民个体的存在。
现在买不买房与爱国毫无关系
据21世纪财经12月17日报道,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近日表示,“现在买房,就是爱国。作为我国经济增长较大原因的两大发动机之一,房地产发动机不能停,房地产崩盘老百姓更买不起房子。”这种观点,和10月份杭州市市委书记王国平“房价大跌,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似出同门,我暂且称之为“救市就是救百姓”的2.0升级版本。
一个是官员,一个是经济学家。杭州市市委书记的言论,舆论认为是为了保住当地的“卖地财政”,并且将“百姓利益”绑架,从而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让地产继续红红火火,土地一挂牌,标王频现,从而实现其政绩,可谓屁股决定脑袋,似可理解。
然而,毕竟是“科技大学”的经济学家,发表“救市就是救百姓”的言论,并且上升到意识形态领域的“爱国”层面,也是这个新版本的最大亮点。我猜测,此教授在讲授或研究“科技爱国经济学”或“爱国科技经济学”类似这样的边缘和交叉学科吧。
专家的言论,在这个盛行“代表”和“指点”的社会,肯定还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高瞻远瞩、拔云见日的观点。经济学家赵晓的罗辑推理,似乎也还是站得住脚:大家来买房拉动内需,既可以解决上下游从卖土地到家电的长串产业链,又可以解决就业难等社会问题,从而在国外经济体的衰退之中实现逆势增长,实现中国的软崛起,因而,买房的人自然成了爱国英雄。如果赵晓大胆一点,完全可以建议国家颁发“买房国家英雄”,和以往的“英雄母亲”相对应。
但是,如果按此推理,我现在多抽几包烟,一样也是拉动经济增长英雄,牺牲自己的身体健康,达到国家繁荣的目的,似乎更崇高和伟大一些。
民众买房,是个市场问题,如果事事样样都与爱国拉上勾,并且作为对公民的评判标准,我不知道为不会有网民大雪天裸地跪求富人买房的壮举。的确,当前拉动内需保增长,是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即使便是从国家层面来看,也在鼓励民众买房的导向,比方说降息,比方说减税等等。但是,如果长此依靠房地产来拉动经济增长,甚至视为“救命稻草”,和鼓励大家都来抽烟拉动税收增长一样,无疑是自杀之举。
专家赵晓还有一个令人值得警惕的观点,他认为是国家保障住房建设,导致了楼市的低迷,呼吁政府购买市场上的存量房,以扩大经济内需。这种观点,和郑州市等地方政府以及众多房地产商们,遥相呼应,似乎形成气候。
政府买市场上开发商的房子,从我的角度来判断,不如政府自己建房子合算,因为成本更低,按此推理,更应该加大对保障住房的建设,也能拉动产业链的发展,同时还能满足穷人之需,多好。至少我认为,民众能住得起房子,才有心情来爱国。当然,这不是专家赵晓及“赵晓们”所能有的切肤感受。
毕竟,屁股坐着某些利益集团的沙发上讲话,腰应该是不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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