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押金权责属谁
时间:2023-08-18 16:26:22 2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房屋转租押金权责属谁

房屋转租押金应当归承租人。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实施转租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时且无其他纠纷的,押金应予全额退还于次承租人,次承租人构成违约时押金可以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何办理房屋转租手续

房屋转租手续如下:

1.转租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书面形式的转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要件

房屋转租合同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

1.存在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转租合同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

3.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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