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羁押期的情况有什么
时间:2023-03-10 19:42:06 1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延长羁押期的情况有: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5、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6、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怎么延长

以下情况可以延长刑事二审期限:

(1)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3)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4)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5)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醉驾什么时候办理取保候审

醉驾取保候审一般四个月左右会判刑;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二、逮捕、侦查: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三、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会羁押多长时间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上述四类案件中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到达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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